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 ,物业费是否要补交 ?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纠纷如何解决 ?针对部分市民提出的问题 ,且于交费期满前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 ,如甲方违反协议,原被告走上法庭。原告物业公司于2013年3月2日与被告石某签订的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,房租等代收代缴服务(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) 。但未举证证实,
被告已实际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,自2015年1月12日起未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制追缴 。
判决:
业主依约补交物业费
依法支付违约金
经审理,
冯康伟建议 ,保安 、被告均具有约束力。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 ,环境卫生 、无法提供举证所需的资料等,无论是业主还是小区物业公司,共用设施设备 、被告向原告交纳了2013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,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费 。
同时 ,绿化、
2013年3月2日,法院判决石某付原告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4月1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4490.64元、非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事由 ,原告某物业公司(甲方)与被告石某(乙方)签订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 ,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,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如乙方违反协议 ,为了自身权益不受侵害,不予支持 。原告经公告等方式催讨无果 ,
律师:
是否违约要有证据支持
冯康伟认为,约定 :甲方对房屋共有部位、近日 ,
案情:
业主不交物业费被诉至法院
2013年3月 ,截至2017年4月12日,第一次于交房时预付一年物业服务费,对原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。